一、重婚后轉移財產(chǎn)有效嗎?
重婚后轉移財產(chǎn)是無效的,畢竟此時他會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離婚生效前是不可以轉移財產(chǎn)的,這種行為當然也是不受法律保護不生效的。有的夫妻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會采取過戶、贈與或者借他人錢的方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屬于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不被法律所允許,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對于轉移財產(chǎn)的行為,如果對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可以追回的。轉移財產(chǎn)的行為是無效的。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chǎn)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chǎn)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chǎn)的一方分得的財產(chǎn)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chǎn)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chǎn)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二、婚后財產(chǎn)轉移有哪幾種情形?
1、直接隱瞞
對于當事人一方名下的銀行存款、不動產(chǎn)、公積金、股票基金債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己方往往采取隱瞞的方式,拒不申報也不告知己方的財產(chǎn)狀況,致使對方無法分割到應有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
2、私自轉移
未經(jīng)配偶同意,私自轉移各類資產(chǎn),包括:
(1)轉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時間內,以不同的數(shù)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存款或股票帳戶資金等取出或轉帳到他人名下,導致離婚時其名下并無銀行存款可分。
(2)虛假過戶:沒有實際的買賣或贈與關系,與他人串通,包括將不動產(chǎn)、公司股份、車輛等過戶到第三人名下(該第三人一般是親戚或朋友),他人為名義上所有者,但實際上所有權和控制權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無法分割到財產(chǎn)。
(3)變賣資產(chǎn):將己方名下資產(chǎn)通過中介或他人介紹出賣給第三人,取得現(xiàn)金,規(guī)避配偶分割資產(chǎn)。
(4)私贈他人:包括贈與給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關系的第三者,或者贈與給其他熟悉的人,導致夫妻財產(chǎn)的減少。
3、借用名字
如以逃避債務或者規(guī)避限購為名與配偶協(xié)商,借用他人名字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委托持股、隱名投資股份,而日后一旦發(fā)生離婚糾紛,則與持名人串通不承認借名事實,而配偶一方又沒有證據(jù)證明借名的事實,最終無法分割到應有的財產(chǎn)。
4、偽造債務
因為我國社會誠信缺失,法律懲治不力,以串通偽造債務的方式減少共同財產(chǎn)或讓配偶共同承擔償還責任,以達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目的,在實踐中非常普通,已達到觸目驚心的地步,在此不加贅敘。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現(xiàn)在如果要進行離婚訴訟的話,那么其中一方來提起訴訟請求就可以了,但是這中間如果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包括一些重婚罪的情況之下,是不能夠惡意的進行賠償?shù)霓D移的,畢竟有很多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必須要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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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天津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天津益清刑事辯護團隊負責人,從委托人的利益出發(fā),以案件真相為根本、以法律運用為手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無罪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取保候審律師等等的全面的法律服務。近年來劉偉律師承辦刑事案件數(shù)百起,涉及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經(jīng)濟犯罪、職務犯罪等多個領域,其中多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偵查階段撤銷案件、檢察院不起訴、法院判緩刑及二審改判的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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