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民事主體之間難免戶發生摩擦,此時若不能就賠償事宜進行協商,心智不成熟的民事主體可能會選擇動手打架,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先動手打架的法律法規責任是什么呢?對于民事主體個人來說,在斗毆之后,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一、先動手打架的法律法規責任是什么?
打架了,雙方都有責任,對于先動手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雙方因民事糾紛而引起的打架斗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當然如果對方侮辱、誹謗在先,情節惡劣的,那責任就另當別論了,具體雙方責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綜合全案來確定的。
如果是一方無故毆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當防衛的,給對方造成的損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于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5、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一般來說,打架斗毆的事件,先動手一方的責任較重,具體先動手打架的法律法規責任是由刑事法律規定的,若給對方造成了人身損害,是需要繳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對于民事主體個人,在繳納賠償費之后,若沒有造成其他事件,不需要承擔責任。
最新打架斗毆的處罰規定
打架保釋金多少,打架要交多少取保候審保證金?
對打架斗毆處罰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別除權和共益債務誰優先
2020-11-15交通事故做完鑒定多長時間拿到賠償
2021-03-20個體工商戶消防滅火器過期如何處罰
2020-12-10欠條丟了有照片可以嗎
2021-03-25新婚買婚房注意事項
2020-11-21解除婚姻關系有什么條件
2020-11-15商標糾紛中的級別管轄相關規定是什么
2020-11-13二審法院發現一審法院裁定有誤如何處理
2021-03-13附帶民事訴訟的先予執行
2021-01-31有購房合同但是沒有房產證可以保全嗎
2020-12-15購房合同上寫的兩個人名字,辦房產證必須都有嗎
2020-12-13勞動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怎么規定
2021-02-14勞務外包的賬務處理如何進行
2020-11-29意外險的責任期限和保險期限有區別嗎
2021-03-12飛機延誤險的具體規定是如何的
2020-12-31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理賠程序如何處理
2020-11-29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2021-01-09汽車浸水保險如何賠?
2021-01-10什么是保險代理人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