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多家網站,黑客入侵網站構成犯罪嗎
黑客本身并不違法,但是要是入侵別人網站盜取信息可能構成盜竊罪。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秘密手段獲取或者以金錢、物質等換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或者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其中的“竊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窺、拍攝、復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收買”是指以金錢或者物質利益從有關人員(如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手中換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行為。
(一)關于本罪的定罪情節
法條對本罪的構成沒有規定情節、數額、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實施了本法條規定的行為就一律認定為犯罪。綜合案情分析,行為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應當不認為是犯罪。在相關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我們認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處罰:(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2)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數量較多的;(3)竊取、收買、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4)造成其他較重后果的。
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l.行為人將竊取、收買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用于自己偽造信用卡的,又會觸犯刑法第177條第l款第4項的規定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這種情況屬于吸收犯。按照重行為吸收輕行為的原則,只定偽造金融票證罪一個罪,而不實行數罪并罰。
2.行為人明知犯罪分子實施偽造信用卡犯罪,而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應當以偽造金融票證罪的共犯論處。
3.依據法條第3款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應當從重處罰。
(二)關于本罪的重罪情節
本罪的重罪情節為“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數量巨大”的具體標準,在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我們認為可以參照相關司法解釋對近似犯罪所規定的數額標準酌情認定(為定罪情節數量標準的3倍以上)。“其他嚴重情節”,在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具體來說,我們認為可以認定為下列之一的情形:(1)曾因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受過刑事處罰后又犯該罪的;(2)與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結共同作案的;(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被犯罪分子用于偽造信用卡,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為定罪情節“較大損失”的數額標準3倍以上);(4)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姚德波律師,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主任;?連云港市海州區第九屆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連云港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新醫藥產業委員會主任、紀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連云港市公安局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政府采購專家委員會委員。姚德波主任帶領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事務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刑事辯護事務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勞動爭議法律事務部、公司法律事務部并為本市恒瑞醫藥、豪森藥業、珠江鋼管、康緣藥業等多家上市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市局刑事警察支隊、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大隊、派出所等多家公安機關及大中型企業法律顧問。 “專業的團隊,專享的服務”是姚德波主任及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秉持的服務理念。希望通過我們的服務為你創造巨大的價值! 服務領域:刑事辯護、高端商事、建設工程、房地產 聯系電話:18905130400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的條件
2020-12-13試點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納稅
2021-01-13商號可以變更嗎
2021-02-18從事非法改裝汽車的企業如何處罰
2020-11-09支票背書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2021-01-05新合伙人加入后的債務如何處理
2020-12-08打借條必須需要擔保人嗎
2021-03-25訴訟離婚中的訴訟費,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2021-03-02違法分包合同無效可以以仲裁嗎
2021-02-13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1-12什么情況被判定為勞動仲裁證據不足
2020-12-27車險理賠技巧有哪些
2021-02-28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車上人員險何時不賠償
2021-01-0920條與保險有關的高頻法律條文
2020-12-16保險法關于理賠的規定有哪些
2021-01-10對保險公司注冊資本如何要求的
2021-02-02從事保險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2020-12-28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包方可以用嗎
2021-02-08土地承包權收回和交回是什么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