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重索賠程序:可以單獨起訴各方,也可以共同起訴各方
勞動者可以肇事者與用人單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別起訴。由法院立案審查,然后送達法律文書,進行開庭審理,最后進行判決。當然,如果在訴訟中三方達成一致,可以進行調解結案。
工傷保險屬于人身保險,只不過,工傷保險屬于社會強制保險,但這并不能否定被保險人(張三)和保險人(工傷保險基金)之間是保險法律關系,發生了工傷保險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險人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付。而張三和李四之間是侵權法律關系,發生侵權事故后,侵權人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這是兩種并行的法律關系,相互間不是互補或替代的。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受害人可以主張哪些賠償
公民遭受人身損害,可以主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賠償項目: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租床被費用、后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
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主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賠償項目: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停尸費、親屬誤工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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