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轉移后原債務人是否承擔責任
債務轉移,是要經過債權人同意的。如果未經債權人同意,即使新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后,債權人仍可要求原債務人承擔償債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但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不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應該先通知債權人,征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后,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債務轉移得到三方都同意之后,原來的債務人就不再有相關的債務償還責任問題了,建議大家要能夠清楚相關法律規定。債務轉移后原債務人不知道是否要承擔責任該怎么樣承擔責任,有什么具體的要求可以找律霸網律師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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