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篇主要介紹受害方在事故發生后應注意的問題:
? 一、責任劃分。事故發生后,除了治療,最重要的事就是事故責任劃分。雖然說定責是交警的職權,但實踐中交警往往要求雙方協商,確定責任后,再出事故認定書。了解交警定責的基本原則對定責以及后期賠償會有很大幫助。如事故定責對傷者有利而車主不服提起復核,這時可以盡快提起民事訴訟,因依道交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一旦事故賠償進入訴訟程序,則復核立即中止。
? 二、收集事故車輛以及保險的基本信息。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可能交警不會復制車輛行駛證,駕駛員駕駛證和保險信息,傷者應要求交警予以復制,為后期訴訟索賠做好準備。很多案子,等治療終結再起訴時苦于找不到被告以及保險公司信息而耽誤了很多時間。
? 三、保留好看病所花費的所有票據,包括醫療費、交通費、請護工的護理費等。對有需要購買的其他器具比如拐杖等要開具發票。另外,辦理出院時把用藥清單和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保留好,如果后期需要繼續治療的,還要開具后期治療醫療費證明。
? 四、如果事故可能造成身體殘疾,要咨詢律師或法醫傷殘情況。定殘的時間很有講究,評殘早了可能傷殘級別高但影響誤工期限,評殘晚了可能恢復得比較好導致沒有傷殘。
? 五、訴訟時效。按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訴訟時效為一年。但這一年從哪一天開始起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院掌握也較寬松,一般來說,如果有傷殘,最后的起算點是評殘結果出來后,如果沒有傷殘,那從最后一次就診或最后的建議休息證明到期時開始計算。因此,不要久拖不決,最后因為超了訴訟時效而敗訴。
? 六、如果有財產損失,要要求保險公司定損,未經定損可能導致財物損失主張得不到支持。如果車輛要維修,要開具維修發票。如果是手機或衣物等財物要提供購買發票并保留好毀壞的原物。
? 七、起訴地點的選擇。依民訴法規定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一般就是事故發生地,被告住所地包括保險公司所在地和駕駛員所在地(如果存在雇傭關系的則為雇主所在地)。因最高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的規定,賠償的基本原則是適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標準,這里的法院所在地一般以省為單位,但寧波這樣的計劃單列市除外。因此,在哪里起訴就顯得由為重要。同樣的案子,在浙江,在上海和在貴州,賠償金額可能相差好幾十萬。當然,很多案子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是在同一個地方的,并不存在多個管轄法院的問題。
? 八、起訴時間的選擇。因如上所說,最高院的規定,賠償標準是適用法庭辯論終結前上一年度的標準。而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新一年的賠償標準肯定是高于去年。這時什么時候起訴就體現了律師的專業性。
? 九、如果傷得較重,盡量不要在交警隊調解結案。一般交警隊會通知保險公司和傷者進行調解,這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給出的調解賠償標準是非常低的,這正是保險公司掌握了傷者想快速處理拿錢的心理而壓低了賠償標準。一旦案件進入法院訴訟,即便調解結案,賠償標準也明顯高于交警隊時的賠償標準。這就是同傷不是價在這類案件當中的體現之一。
? 再就是盡量請有這類辦案經驗的律師。交通事故案子是一類具有一定專業性的案件,在處理當中除了城農標賠償問題,還有誤工費計算,責任劃分的計算,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分割計算等都具有專業性。經驗豐富的律師能更好維護您的權益。
?隨著車輛的普及,發生交通事故的頻率也越來越多,所以,在遇到交通事故時,我們一定知道怎么做,以下內容可幫我們了解這方面的知識:
?【必讀】遇到交通事故如何處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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