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七夕時,很多情侶選擇七夕節登記結婚。結婚,不僅僅意味著拿到2個小本本,更意味著婚姻生活的開始。在婚姻中,夫妻雙方除了享受甜蜜之外 ,還有一些權利和義務,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義務
1、夫妻之間負有忠實的義務
相互忠實義務,是指配偶性生活排他的專屬義務,即只能和自己的配偶性行為。
2、夫妻之間負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一方由于客觀原因,導致生活上遇到困難,另一方有義務在精神和經濟上予以支持。并不是配偶一方只要是生活窘困另一方都一定要給錢,對于有工作能力而好逸惡勞造成的生活窘迫,其索要撫養費的要求一般得不到法院支持。
二、權利
1、財產共有的權利
結婚后,不論雙方收入多寡,差距是否懸殊,婚后收入一般都屬于二人共有,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對婚后財產歸屬另有約定。法律另有規定主要指個人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特定種類孳息。一方的繼承、受贈也都是由雙方共有,指定贈予的除外。
2、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利
婚后夫妻一方死亡,除留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外,另一方有權繼承屬于一方生前的財產,但繼承份額應按照法定繼承規則進行計算。
三、關于婚前、婚內財產協議
結婚,很多人認為是開心的事情,而簽婚前財產協議,有種“談錢傷感情”的意味。但隨著離婚率的不斷提升、二婚越來越多,以及年輕一代對法律知識的認可不斷提高,婚前協議被越來越多人認可。雖然,根據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就算沒有協議,對于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后如沒有另行約定,則仍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但簽署婚前協議,或者在婚內簽署這類協議,同樣有不少的意義,在此律霸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1、明確婚前財產的范圍。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對一些無法證明取得時間的重要財產予以明確,避免在婚姻產生糾紛時雙方發生爭議。如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且沒有證據證明情況下,很可能被認定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2、明確雙方婚后財產的使用方法以及采用共同財產制還是區別財產制。
新的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同時明確,結婚后雙方的收入等在沒有協議情況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此為共同財產制。
另一種是區別財產制,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情況下就會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簽訂婚前協議的另一目的就在于對于長久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希望如何經營、使用、分配自己的勞動所得或其他所得。傳統的方式,結婚后雙方共同共有獲得的一切,但現在很多女性經濟非常獨立,區別財產制也越來越流行。
3、確定雙方在家庭生活中的義務。
結婚后,雙方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特別是家庭成員的增加,都會給家庭帶來不小的挑戰。雙方如果明確了家庭日常分工、情感維系方法,感情不但可以維持甚至可以升華,同時還能提升生活品質,防止感情被破壞。不過,這類內容較為私密,并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如果一方違反了約定,也不可能通過法律得到救濟。但對于雙方的感情生活和家庭穩定而言,還是有很大的好處的。
婚姻不是兒戲,踏進婚姻的殿堂需要兩個人在結婚前想好,想清楚。希望情侶們都能夠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婚后生活快快樂樂,少些不必要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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