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召開前,南方科大副教授賀建奎領導的團隊宣布一對名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編輯嬰兒于11月在中國健康誕生,該團隊使用基因編輯技術“CRISPR/Cas9”修改了嬰兒的CCR5基因,號稱先天性免疫艾滋病。
此消息一經發布立刻掀起軒然大波,多家媒體爭相報道。就在短短一年后,賀建奎再度出現在新聞中時,已成為階下囚,罪名是“非法行醫”。
該案于2019年12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賀建奎、張仁禮、覃金洲等3人因共同非法實施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和生殖醫療活動,構成非法行醫罪,分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其3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賀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判處張仁禮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判處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法院認為,法院審理認為,賀建奎等三人在法律不允許、倫理不支持、風險不可控的情況下,采取欺騙、造假手段,惡意逃避國家主管部門監管,多次將基因編輯技術應用于輔助生殖醫療,造成多名基因被編輯的嬰兒出生,嚴重擾亂了醫療管理秩序,應屬情節嚴重。若予放任,甚至引起效仿,將對人類基因安全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
3人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逾越科研和醫學倫理道德底線,貿然將基因編輯技術應用于人類輔助生殖醫療,擾亂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關于非法行醫罪的量刑標準:
(一)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五)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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