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三種。 A.(1932年華沙一牛津規則)(W.O.Rule) 由國際貨協會制訂,本規則共21條,主要說明CIF買賣合同性質。具體規定了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費用、風險和責任。 B.《1941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由美國九大商業團體制訂...
選用貿易術語時要考慮哪些主要因素
選用貿易術語時要考慮哪些主要因素國際市場行情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貿易術語可以隨著行情的變化成為出口企業爭取客戶的重要手段。出口企業往往為了調動對方的購貨積極性,采用對進口商較為有利的DES、DEQ或DDP等目的地交貨術語。有時出口企業也可選用CFR、CIF、CPT或...
海上保險合同一切險范圍包括哪些
指導案例52號 **豐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點】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的“一切險”,除包括平安險和水*險的各項責任外,還包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在被...
以CIF成交合同運輸中有貨物損失,誰向保險公司索賠
一、什么是CIF運輸合同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andFreight(insertnamedportof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
本案水路貨物運輸承運人免責事由的判定
[提要]本案為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貨損賠償糾紛。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承擔的是嚴格責任制,也就是說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不論承運人有無過錯,除了有法律規定的免責理由外,都應承擔賠償責任,并不以承運人有過錯為承擔責任的條件。但是,嚴格責任制并非在任何情況下承...
承運人是否還應當向旅客賠償
案情:1993年4月20日原告王某在清河門車站持職工通勤票乘坐581次旅客列車時,因該車下車旅客與本車車上旅客發生口角,列車啟動后,下車旅客向車上扔石頭,擊中原告頭部,當日,原告被送往阜新市中心醫院,被診斷其頭外傷頭皮裂傷、輕微腦振蕩,住院治療,原告于1995年2...
承運人過失的共同海損是否需要賠償
2003年7月6日,船舶A在港外錨地躲避臺風時發生進水事故,貨艙進水,船載貨物嚴重受損。受損貨物分屬42個貨主、由14份保單承保,共計保險金額為900多萬元人民幣。 事故發生后,船東立即發布海事聲明并宣布共同海損。貨物保險人在接到報案后也立即趕赴現場并委請保險公...
如何規避無單放貨的風險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因無單放貨,使貨主貨、款兩空的案例屢見不鮮。 隨著我國航運市場和國際貨運代理市場的不斷開放,境外船公司和貨運代理企業紛紛在華設立了代表機構。尤其是自從我國《國際海運條例》出臺以來,獲得“無船承運人—NVOCC”經營資格許可證的中外企業已達900多...
探析無船承運人業務法律風險防范
摘要:由于無船承運人的獨特法律地位身份、無船承運業務的復雜性以及航運本身的高風險性,不可避免地導致產生無船承運業務的法律風險。無船承運業務在經營中應該采取以下防范對策:謹慎選擇代理人和簽訂完整嚴謹的代理協議,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導書,優化工作流程,通過責任保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