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應稅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屬于條例所稱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非應稅勞...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第二條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第二條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經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國務院第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四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條例第一條所稱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適應社會經濟形勢的客觀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經國務院批準,對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F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關于新增稅目 ?。ㄒ唬┬略龈郀柗蚯蚣扒蚓摺⒏邫n手表、游艇、木制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失效]
1970-01-0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塔國界的補充協定》的決定
2002-12-2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
2003-02-2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2002-08-0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的辦法的決定
1999-01-3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失效]
1986-12-0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990-04-04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1994-05-1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1999-01-16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200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