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其他人對自身或者是家里人造成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肉體上的傷害時,都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但是具體的數額標準還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奪,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下河南省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以及可獲賠償情形都有哪些。
一、河南賠償標準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未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造成殘疾,受害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類推侵害自然人生命權予以酌定。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5萬元以下酌定。侵害自然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2萬元以下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未造成殘疾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1萬元以下酌定,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有以下幾個:
1、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以上介紹了河南省精神損害賠償標準,還同時介紹了可以要求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如果您需要向他人索要精神賠償,那么就要詳細地了解具體賠償標準,才能讓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大家可以盡快解決相關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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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磊律師于2009年進入到山東濟寧某人民法院工作,后辭職進入山東暢通律師事務所工作,多年的法院工作經歷和律師生涯使其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現為濟寧律師協會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法律職業證書(A證)和專職律師執業證。張磊律師具備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扎實的專業功底,始終以“勤勉盡責,精益求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辦案的基本原則,承辦過多起案件,使眾多當事人的利益得到切實迅速的填補和維護。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企業法律顧問等訴訟、非訴訟業務。咨詢電話:13953786995?E-mail:zl_lawyer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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