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生病之后,需要服用相應的藥物才會使病情好轉,繼而痊愈。不過實踐中會有一些病人服用對癥藥物卻仍然沒有效果的,這種情況下不得不令人想到是否購買到了假藥。我國針對藥品的生產與銷售規定了生產、銷售劣藥罪,那生產、銷售劣藥罪是什么意思?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作一個詳細了解吧。
一、生產、銷售劣藥罪是什么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劣藥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進行生產、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構成要件
1、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體方面
本罪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后遺癥,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后果。
3、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體方面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生產、銷售劣藥罪的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故意的內容分為兩部分:一是行為人明知其生產或銷售的是劣藥而且其生產或銷售劣藥的行為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上述危害結果的發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態度,即本罪只能由間接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對嚴重危害的結果采取積極追求的態度,構成其他更為嚴重的犯罪。從司法實踐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無論出自何種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三、生產、銷售劣藥罪的處罰
根據刑法第142、150條的規定,以及《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解釋》 ,犯本罪,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定處罰。
生產、銷售劣藥罪是指廠家或商家明知該藥品是劣藥卻仍然生產和銷售,對患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行為。犯該罪的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只要實施了生產、銷售劣藥的行為并造成嚴重危害的,就會構成犯罪,如果后果嚴重,當事人最高會被處以無期徒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
2021-03-16女方凈身出戶離婚協議
2021-02-02法院的離婚程序是什么?
2021-01-19近年來中國離婚率高的原因有哪些
2020-12-09最新自愿離婚協議書格式
2021-02-27離婚的程序都有哪些?
2020-12-272020最新女方離婚訴訟書范文
2021-03-22離婚律師費用能由對方出嗎?如何收取
2021-03-17未婚生子撫養權歸誰,怎么確定子女的撫養權
2021-01-12變更撫養權協議書怎么寫?
2021-01-05父子關系證明去哪里開
2021-03-19協議離婚后撫養權可以變更嗎
2020-11-15離婚后孩子撫養權變更該如何進行
2021-01-02離婚孩子撫養權標準
2020-12-16被撫養人生活費用的認定范圍有哪些
2021-02-20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2021-02-18做親子鑒定需要什么條件?
2020-11-17怎么寫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2021-03-052020年離婚損害賠償起訴狀范文
2021-01-012020年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