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公民在表達訴求的時候會通過集會、游行的方式,正常集會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自由是相對的,公民參加集會,應當按照規定,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否則,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那么,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罪客觀方面是什么?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做個了解。
一、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罪客觀方面是什么?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中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為。也就是說,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為必須是在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時才以本罪論處,否則不能定為本罪。
《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公民在進行集會、游行、示威的時候,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集會、游行、示威應當和平地進行,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凡是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所謂攜帶,包括隨身佩帶、暗藏在其他物品中夾帶或手中握持。這里的集會、游行、示威,既可以是合法的集會、游行、示威,也可以是不合法的集會、游行、示威。
二、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罪主觀表現是什么?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集會、游行、示威是一種群眾性地表達意愿的活動,而且都是在露天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進行的,如果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由于這些物品具有極強的破壞性,一且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因此,《集會游行示威法》第五條規定: "集會、游行、示威應當和平地進行,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如果故意違反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不管其出于什么動機,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97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綜上所述,當事人參加集會,非法攜帶爆炸物、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不管是合法集會還是不合法集會,都是違法犯罪活動,這也是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罪客觀方面。這類犯罪的客體比較復雜,即侵犯了公共安全,又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按照刑法規定,觸犯本罪的,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軍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是如何判定的
2021-01-06婚外情可以離婚嗎
2021-01-12法院的離婚程序是什么?
2021-01-19起訴離婚律師費用是多少
2020-11-12離婚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
2021-01-04有房產離婚起訴狀怎么寫
2021-01-10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2021-02-122020自愿離婚協議書范本
2021-01-13離婚協議書范文簡單范本是什么
2021-03-25打離婚官司流程是怎樣的?
2020-11-21打離婚官司要準備哪些證據?
2021-01-28離婚如何打官司,打離婚官司應注意什么
2021-03-15關于離婚子女的撫養費規定
2021-03-26夫妻離婚該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2021-03-08非婚生子女變更撫養權應該怎么做?
2020-11-21云南省單獨二胎政策
2021-02-01變更子女監護權協議
2020-11-28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都是有哪些
2021-01-21父子關系證明模板
2021-01-17繼子女是否有權提起民事賠償?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