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法制化的時代下,女性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在遭遇到家庭暴力的時候,女性會想要求離婚來保護自己。那么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離婚嗎?怎么離婚呢?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編來為您介紹一下。
一、家庭暴力可以要求離婚嗎?
(一)家庭暴力是法院準予離婚的條件,當遭遇家庭暴力是,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離婚。在提出離婚的同時,還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權行為向對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二)我國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在家庭暴力發生時,您應該及時報警,進行驗傷,以收集對方過錯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如何能證明對方向您實施了家庭暴力,這是因家庭暴力離婚官司輸贏的關鍵部分,所以收集證據是難點也是重點,要想離婚必須先收集好家庭暴力離婚的證據。
二、家庭暴力怎么離婚呢?需要哪些材料?
當你遭受到家庭暴力時,你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關于家庭暴力的離婚起訴書,寫清楚你的離婚原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情況。同時應該提供下列證據及材料:
(一)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二)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四)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六)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七)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八)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十)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十一)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綜上所述,女性朋友遭遇到家庭暴力是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并要求賠償的,發生家庭暴力應該及時報警,拿出證據和材料利于打贏離婚官司,離婚需要的材料也要準備好。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遭遇到家暴的朋友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詳情請咨詢律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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