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時可以申請交通事故調解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1、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如果受傷人員自愿放棄傷殘評定的,從收到受傷人員書面證明之日起開始;
4、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注:以上時間從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開始計算。規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時間,以停止業務活動的下班時間為截止時間。
二、哪些情形交警不給調解
并非每次交通事故賠償都能夠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在下面的情形下,是無法通過公安機關調解來解決問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5、當事人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調解申請的;
6、當事人在調解申請中對檢驗、鑒定(包括重新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20最新訴訟離婚條件
2021-01-16單方起訴離婚流程
2020-11-28離婚后戶口怎么遷出?
2021-02-02夫妻離婚協議如何寫,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29離婚協議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2021-01-26四川離婚率為什么那么高?
2020-12-11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申請離婚
2021-03-21離婚律師費用能由對方出嗎?如何收取
2021-03-17法定監護人的權利有哪些
2020-12-30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2020-11-12變更監護人起訴書范文是怎樣的
2020-12-28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如何解決
2021-01-23離婚子女撫養費計算,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2021-02-28孩子撫養權法律規定有哪些?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具體辦法是什么?
2020-11-23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2020-12-17父子關系證明格式?
2021-01-28退休后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2020-11-29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久?
2021-01-22離婚子女撫養權歸屬協議范本是怎樣的?
2021-02-02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問題有哪些?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