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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保護是非常重要的,現如今國家立法推崇對知識產權保護,在海關上也有規定,那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具體范圍是怎么規定的?實踐中一般知識產權保護怎么申請?
一、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
1、權利人向海關總署提出備案申請:修訂后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取消了強制備案的要求,但為了更充分地發揮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主動保護職能,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
2、進出境地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原則是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可以依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作出,也可以依職權調查處理。
3、海關調查:在主動保護模式下,海關應當自扣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進行調查、認定;不能認定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發現涉嫌犯罪案件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具體范圍
1、范圍:我國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范圍主要限于狹義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法》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鄰接權),《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保護的專利權。
2、模式:根據修訂后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分為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兩種執法模式。主動保護指海關依據法律賦予的職權,主動采取措施,保護知識產權;被動保護指由知識產權權利人(主要是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依照其申請對其知識產權提供保護。
三、一般知識產權保護怎么申請
1、專利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專利糾紛進行行政調處。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等。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條件如下:調處請求人必須是與糾紛和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有明確的被請求人;有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屬于知識產權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和受案范圍;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2、商標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以上就是筆者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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