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沒有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壞的鑒定,就無法確定車輛的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因此,有必要先查明車輛的損失,然后才能對其進行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侵權人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財產損失的請求:(一)修理損壞車輛的費用、車輛攜帶物品的損失、搶救車輛的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理,為購買車輛的重置成本,相當于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的價值;(三)從事貨物、旅客運輸的車輛不能依法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而造成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不能繼續使用而造成的通常替代運輸工具的合理費用。
第十六條機動車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通強制保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第三者保險)造成交通事故損害的,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賠償責任:(一)先承保交通強制保險;(二)不足部分先承保,承保商業第三人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償;(三)不足部分,侵權人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主張承保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請求。第二,如果交通事故的一方不賠償損失怎么辦。如果對方遲遲不能確定損失,你可以先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你的損失。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它可以起訴。至于對方自己的損失,如果對方不起訴,就讓他去再起訴。
在交通事故糾紛中,無責任方不修復損失或不修理汽車的情況并不少見。不負責任的一方并不著急,但如果完全負責任的一方損失很大,不能等不負責任的一方來確定損失,那就有點棘手了。事實上,保險條款中有這樣一條明文規定:“保險人自收到索賠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60日內不能確定賠償金額的,應當按照現有材料能夠確定的金額先行賠付;超過60日的,應當提前賠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金額時,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因此,無需擔心非責任方遲遲不能確定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完全責任方可以讓保險公司先賠償自己的損失。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以采取訴訟措施。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如果車輛沒有定損,車輛的損失就無法定損,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所以必須先對車輛的損失進行鑒定,才能進行賠償。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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