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情形包括被證明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解除)】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經證明不符合勞動條件的試用期;(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勞動合同無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是勞動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未完全履行前,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因某種原因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會對一方或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終止分為法定終止和約定終止。因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與因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相似。法定解除是指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或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依法終止的情況下,一方可以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終止合同,無需與另一方協商或征得另一方同意。
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認為不需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與另一方達成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協議的解除不能由一方當事人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的行為。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發生,只要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達成協議。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情形包括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以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覃濤律師,寧波高勝訴率、暢銷律師。浙江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全國律協會員,曾經任職法院,浙江中遠空運法律顧問。多年法律工作經驗,處理過眾多法律糾紛,為當事人挽回大量利益.覃律師法學素養深厚,精涉于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有著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刑事辯護、民間借貸、經濟糾紛、婚姻繼承糾紛等方面尤其擅長,深得當事人好評。辦案過程中,覃律師堅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原則,堅持依法辦事,公正維權的執業理念,不放過任何一個案件細節.不遺漏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放棄任何一項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深得當事人的認可和支持。覃律師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法律顧問服務。
不良資產包可以抵押嗎
2021-01-21房產證抵押貸款還需要銀行流水嗎
2021-01-05勞動合同怎么變更
2021-01-04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材料有哪些
2021-03-23接受勞務方可以追償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1實習期間受傷,用人單位是否應賠償
2020-12-23什么是保險近因原則
2021-02-25產品責任險中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03人身保險合同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1-02-02掛靠單位買保險,車主該向誰索賠
2021-02-10獲賠17萬 隨州國壽新簡身險理賠第一單
2021-02-02保險公司申報,修改或調整備案的財產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提交哪些文件
2020-12-29保險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二
2020-12-11本案的保險理賠金是否適用損益相抵原則?
2021-03-23車險理賠:體現服務的窗口
2021-02-04土地承包的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2020-12-04二手土地轉讓稅費怎么算
2020-11-12拆遷補償款是否為行政賠償
2021-03-15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補償怎么算
2021-02-21德宏州房屋拆遷補償補助費用標準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