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確定職工在醫療期間是否因工傷需要治療,醫療期間不得超過24個月。因病的,按實際工作年限確定,最長不超過24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意外傷害、職業病需要停業接受工傷醫療的,停產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不變,職工所在單位我每月付一次。
停工停留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受傷職工評定殘疾等級后,應當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殘疾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由所在單位照顧。第三條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的,按照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住院5年以上的,給予5年以上3個月;住院5年以上的,給予6個月。(二)工作滿十年的,工作滿五年的,六個月;工作滿五年不滿十年的,九個月;工作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十二個月,工作滿15年不滿20年的,為18個月;工作滿20年的,為24個月。第四條醫療期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醫療期為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醫療期為九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計算。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勞動者因工傷需要治療的,醫療期不得超過24個月。勞動者因病需要治療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計算,醫療期不超過24個月。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動產抵押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嗎
2020-12-06股東代表訴訟股東必須需要持股百分之十嗎
2020-11-15本溪交通傷殘六級賠償金是多少
2020-11-14人民法院對和解申請的審查重點是什么
2021-03-22法律對失信人員子女有何限制
2021-03-01夫妻雙方怎樣做能不承擔對方債務
2021-01-13央行下發通知2016年4月1日起網銀轉賬將免費
2021-03-22怎么認定廠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3遣散員工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1-03-09哪些勞動爭議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2021-02-17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利益
2020-11-12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1-01-22什么是無過失責任險
2021-02-14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還用賠償嗎
2021-01-10有關保險的一些基本概念
2020-12-06人壽保險金的給付方式
2021-02-08工廠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1-19荒山土地承包合同有什么內容
2021-01-30契稅等于土地出讓金嗎
2021-03-17棚改安置房土地出讓金怎么計算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