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對外賣哥的事故有責任嗎?
如果外賣兄弟在運送食物的過程中死亡,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送菜死亡屬于工傷,用人單位應為外賣兄弟申請工傷認定。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負傷;(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三)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工作職責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四)患職業病;(五)下班時因工作原因受傷、失蹤;(六)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條職工發生意外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有特殊情況的,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工傷診斷、鑒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職業病。
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工傷認定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依照本條例規定處理工傷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如果外賣哥在送飯過程中因車禍死亡,買家不承擔責任。送飯死亡屬于工傷,用人單位應為外賣兄弟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哪個不能退
2020-11-29購買學區房有哪些風險
2020-11-09網絡造謠需承擔哪些責任
2020-12-05被治安拘留過能入黨嗎
2020-11-18抄襲小說犯法嗎
2021-02-09訴前保全不起訴的后果是什么
2020-11-26承攬合同的責任怎么承擔
2020-11-17家庭冷暴力
2021-03-05買賣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0-11-21到法院能和娘家人斷絕關系嗎
2021-03-02放棄財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
2021-01-12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談《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2021-01-27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什么
2020-12-13學生精神失常是學校的責任嗎
2021-01-15房地產企業取得閑置資金利息怎么處理
2021-03-17偽造房產證作抵押犯什么罪
2021-03-08集體勞動合同備案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2021-03-0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25人事外包風險有哪些
2020-11-23別人逗狗將我傷害,該怎么索賠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