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的冷靜期有多長(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離婚的冷靜期定為30天。設立一定的冷靜期有助于減少沖動離婚,而對于理性離婚的夫妻來說,冷靜期會給他們更多的時間重新反思離婚決定的正確性。具體規(guī)定是:“自接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nèi),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現(xiàn)行法律沒有規(guī)定離婚的冷靜期。至于離婚冷靜期,只是在民法典草案中提出,尚未實施。
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法院以通知的形式給予雙方一定的時間,冷靜考慮雙方的婚姻關系。具體期限法律沒有規(guī)定,由法官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可以設定一定的冷靜期,以督促當事人克制情緒,理性起訴,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緒,維護婚姻。當事人在冷靜期間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申請撤訴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對發(fā)生家庭暴力、轉移財產(chǎn)或者隱匿未成年子女的,法院應當及時終止冷靜期。
其中,如果當事人在庭審過程中情緒過于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法院認為繼續(xù)庭審會顯著加劇矛盾,可以決定設立情緒克制的冷靜期。設置情緒克制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期限屆滿,聽證繼續(xù)進行。在情緒克制的冷靜期,法院可以說服當事人,也可以邀請專業(yè)人士進行心理干預和咨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斪粤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仍需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二,離婚冷靜期的弊端:家庭暴力,這是很多人反對離婚冷靜期的重要原因。如果離婚是家庭暴力造成的,那么離婚的平靜期會導致施暴方愈演愈烈,嚴重危及被害人的安全。最新資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任何不愿離婚的一方均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
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nèi),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我們可以看到離婚的冷卻期是30天。如果你想在30天內(nèi)回去,你可以回去。我們也可以看到,為離婚設立冷靜期有很多弊端。容易產(chǎn)生家庭暴力等問題。以上就是小編的答案。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相關法律。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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