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含義是什么,二者有何區別。
扣押:公安機關為防止當事人處分、轉移涉案財產而采取的扣押、保管涉案財產的強制措施。差異:
1。《現代漢語詞典》將“封存”一詞解釋為“經檢驗,加蓋印章,禁止使用”。“扣押”一詞被解釋為“拘留、拘留”。由此可見,查封、拘留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
封條就是把物品封好,封好,貼好封條,保持物品的原狀。扣押是將涉案貨物轉移到其他地方存放,不得帶回執法部門。執法部門可以選擇適當的存放地點,但執法部門對查獲的貨物負責。
2。不同的使用前提
查封一般是在違法事實認定不十分清楚的情況下使用的,如根據舉報核對某一產品,當現場無法確定該產品的真偽時,最好采用查封和登記保全,再進一步查封待情況落實后再處理。
查封使用在違法事實認定清楚的情況下,生產企業技術人員陪同執法,當場認定產品為假冒產品的,必須使用查封的方式將涉案貨物轉移到其他地方存放。防止相關物品丟失。第三,處理密封貨物有不同的方法。查封、拘留是強制措施。未經執法部門同意,當事人不得擅自銷毀、轉移、藏匿、變賣。對涉案物品,執法部門和當事人在查封時均不得改變物品的封存狀態,執法部門在查封時可以對涉案物品進行進一步調查。四是一些查封、扣押使用大型生產設備的特殊情況,一般都是查封,一是設備不易拆卸,二是保持生產狀態,有利于檢查。
對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涉案物品,如果扣押到其他地方,應當予以封存。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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