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支付商鋪租金(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商鋪承租人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屬于違約。承租人經催告仍在合理期限內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店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二)履行期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4)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商鋪租賃合同糾紛的起訴應當準備哪些材料。向法院提出申訴,并根據被告人數提供副本。(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二)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信息,如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名稱不明確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社團法人登記證等起訴時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資料。(三)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應當在起訴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工商質詢材料。起訴時變更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名稱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資料。三是最新情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22條【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商鋪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的,屬于違約。承租人經催告仍在合理期限內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店鋪。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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