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增加股東承擔債務責任當企業是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有效法律文書確定時,債權人可以增加未繳、未繳足或者撤回出資的股東。二是相關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增設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的,申請執行人應當申請變更、增加股東,法律規定對出資負有連帶責任的發起人是被執行人,在未繳出資額范圍內負有法律責任的,為投資人或者未繳足出資額的公司,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第十八條企業法人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變更或者追加提取出資的股東或者投資者為被執行人并承擔債務的在退繳出資范圍內的責任,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九條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的,股東不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的,申請人申請變更或者增加原股權的依照《公司法》對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是被執行人,在不依法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公司出資的非貨幣性財產的實際價值明顯低于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由出資的股東補足;公司成立時的其他股東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企業為被執行人時,其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債權人可以增加未繳或者未繳足出資的股東或者抽回出資。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我國醫療訴訟模式的法律與道德分析
2020-12-09關于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法律如何規定
2020-11-18賠償委員會的組成及如何做出決定
2020-12-27徐**破壞軍人婚姻案
2020-12-23商標侵權訴訟的證據收集方法
2020-11-30老公有語言暴力可以離婚嗎
2021-01-13關于事實收養關系的法律規定
2021-01-03法人在公司賬戶銀行開戶就可以直接取錢嗎
2021-02-16房屋買賣抵押權還在嗎
2021-02-06協議離婚,如何要回我的買車資格
2021-01-30關于虛假訴訟案件原審原告在再審期間申請撤訴如何處理
2020-12-16違反約定一房多賣,一房多賣構成犯罪嗎
2021-02-06簽約后沒幾天就離職要扣錢嗎
2021-03-11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021-02-212020疫情期間工資被拖欠怎么維權
2021-02-17勞動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04人身意外險賠償給誰
2020-12-22被燙傷意外險是否應該賠償
2021-02-21飛機延誤怎么辦
2021-01-06新車可以異地購買交強險嗎
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