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中過失犯罪的特征是什么。有必要預見到一個人的行為可能危害社會?!皯旑A見”也指行為人的預見義務和預見能力“預見義務”是指行為人根據行為的具體情況,有預見其行為可能損害社會結果的義務。這種“預見義務”體現在醫療事故罪中。行為人在實施相關行為時,除社會共同生活規范要求人們注意的事項(如注意防火)外,還有義務預見可能對社會結果造成的危害,主要是指從事工作的人在進行相關行為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如:注射青霉素前),有義務預見該行為可能損害社會效果。“預見能力”是指行為人根據自己的情況,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有害社會后果的能力。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預見能力,應堅持主客觀因素綜合判斷的原則。在醫療事故中,在分析行為人對自身行為的危害結果是否可以預測時,首先要關注當時的具體情況,如醫療條件、醫療環境等,然后根據醫務人員的主觀特點,如年齡、工齡等醫學時間、專業知識水平、專業熟練程度等,分析他們對這一結論的理解,在當時的具體情況下可以預見果果的發生。
3。應預見而不可預見的原因是醫務人員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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