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如果是他人造成的損害,可以要求他們賠償損失,即使是嚴重損害,也可以要求他們賠償精神損害。各地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略有不同。我們以北京市為例,介紹一下《北京市精神損害賠償標準》。《關于印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第二十五條規定,因侵權造成身體殘疾,受害人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遭受的身心痛苦給予一定數額的金錢撫慰,賠償數額可以根據侵權人的殘疾程度和過錯程度確定。因侵權致殘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我市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因受害人一般身體傷害造成精神損害,確需給予撫慰金的,應當根據傷殘情況減少撫慰金的數額。第二十六條規定,死者的近親屬以被害人死亡造成精神損害為由要求死亡賠償的,應當予以支持。賠償數額可以根據損害行為的性質、受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人遭受的痛苦程度以及請求人與死者的關系確定,但一般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我市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死者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的,其他形成贍養、扶養、扶養關系的近親屬有權要求死亡賠償。第二十七條規定,發生損害事故,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當按照過錯的比例減輕行為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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