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能否設立集中采購機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立集中采購機構或者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但可以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九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和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一)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三)政府采購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業務技能。第六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立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之間不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政府采購的方式有哪些?
1。定義
政府采購是指實行預算管理的各級國家機關、單位和社會團體,利用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等財政資金,以購買、租賃、委托、聘用等方式取得貨物、項目和服務的行為。在國際上,政府采購是政府采購行為的總稱,包括政府采購政策、采購模式和采購管理,也是指公共采購的管理體制。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等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采購方式。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應該是公開招標。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立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但可以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監督。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轉讓后能追加原股東嗎
2020-12-17監獄每年幾月份報減刑
2021-03-21房屋贈與的步驟有哪些
2020-12-17房產證是夫妻名字抵押貸款需要兩人簽字嗎
2021-01-13小孩在超市受傷責任在誰?如何適用法律
2021-01-13私有房向機關等出租或出售的規定
2020-12-28旅游意外險的概念是什么
2021-02-14產品責任保險賠償處理
2021-02-09保險經紀人具有哪幾種組織方式
2021-02-28什么是保單現金價值呢
2021-03-17保險法司法解釋一有什么內容
2021-02-05夫妻車相撞到底承保保險公司能不能免責?
2021-01-20分紅險幫您巧理財
2021-02-19解除承包合同樣本是怎樣的
2021-01-11工廠土地轉讓協議怎么寫
2020-12-02修建機場拆遷有哪幾種拆遷方式
2021-02-12房屋拆遷評估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11如何辦理拆遷安置房過戶給子女
2021-01-16農村宅基地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6茂名電白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