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民事審判中發現的刑事犯罪。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處理,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當事人不起訴被告人的,仍然按照民事案件請求處理;如果原告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并提出訴訟請求,可以移送刑事法院審理;
3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公訴方面,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發現案件實質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責令中止審判,并將發現的情況或者線索及時移送有偵查權的偵查機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經濟糾紛案件涉嫌經濟犯罪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認為不是經濟糾紛案件,涉嫌經濟犯罪的,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人民法院立案審理的經濟糾紛案件,認為有經濟犯罪嫌疑,向受理的人民法院說明理由和有關材料的,有關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審查。經審查,確有經濟犯罪嫌疑的,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并書面通知當事人退還受理費;確屬經濟糾紛案件的,繼續依法審理,并將審理結果函告有關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相信大家在閱讀了民事審判中發現的刑事犯罪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后,會對這個問題有更全面的了解。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法律咨詢,祝您生活愉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非法集資公司高管會認定為犯罪嗎
2021-01-14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
2021-03-16判決生效后還能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0-12-16預付款的作用是什么
2021-01-11加工承攬合同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1-01-11五一勞動節三倍工資有幾天
2021-01-04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
2021-02-09勞動糾紛處理時效
2021-03-13什么是投資型保險
2021-01-01人身保險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1-03-16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1-01-16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1-29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2020-12-24土地轉讓
2020-11-21模擬拆遷簽約率達到多少比例就可以正式拆遷
2021-02-18口頭約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議有效嗎
2020-12-20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怎么辦
2021-01-14石家莊拆遷房如何安置
2021-03-22拆遷安置房如何交易
2021-02-23保障具體拆遷措施有哪些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