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或者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賠償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贍養費或者贍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因見義勇為請求民事權益的。第二。任何刑事訴訟案件,公民都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自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后,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以及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在
(二)公訴案件中移送的案件。(3) 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未委托訴訟代理人。三是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未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四是被告人是盲、聾、啞、未成年人,未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未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此外,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需要向戶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市、縣法律援助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證明文件:(一)民政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經濟狀況證明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生活狀況證明;(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和下崗證明;(三)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和下崗證明有關殘疾證明復印件;(四)身份證復印件;
(5)相關代理資格證書;
(6)相關案件書面材料或法院立案書面材料。
通過以上的總結,我希望我能幫助你了解在訴訟中如果你沒錢怎么去問律師的內容。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或特殊,小編建議你到珞巴網上咨詢律師,律師會給你提供更專業的答案。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事故認定復核申請可以撤銷申請書嗎
2021-02-01仲裁與訴訟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
2021-01-04什么是假釋?假釋的條件是什么?假釋的考驗期多長
2021-02-26什么是殘廢等級
2020-12-1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2020-12-11離婚訴訟的二審程序
2021-03-05事實收養關系的解除
2020-12-06撫養費不給會判刑嗎
2021-02-09因公殉職認定標準是什么
2020-12-29合同詐騙是怎么處罰的
2021-01-03連環購銷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2021-01-29抵押合同有期限嗎
2021-01-16公司股東退股受競業限制嗎
2021-01-13能否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勞務派遣
2020-12-18建筑工程保險的承包方式
2021-01-13跳單條款是否一定獲得理賠
2021-03-13未超合理范圍保險應理賠嗎
2021-01-23保險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2021-01-04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呢
2021-03-18新保險法對責任保險制度進行了哪些修改和完善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