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總書記關于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重要指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財政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文明的。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和治療中,醫護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全力以赴,認真及時做好工傷認定和支付工作。新冠狀病毒武漢出差期間,能否確認工人為工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工傷認定有限制。
是首次出現這種情況,即在新的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療工作中有資格感染。牙科醫生在看病人牙齒感染過程中不符合時間條件;
其次,人員條件范圍,即醫務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這里的相關工作人員應理解為與防治有關的工作人員,而從外地派往武漢的與防疫、治療無關的人員,不符合工傷認定的人員范圍;
最后,醫務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感染。如果醫務人員在家屬會議上被感染,不能認定為工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中沒有提到在出差過程中受到感染的工人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四)被用人單位安排到依法宣告為疫區的地方工作,并感染傳染病的。也就是說,在廣東,被分配到疫區工作并被感染的工人被視為工傷。其中有一個重要條件,即“依法申報為疫區”。就武漢而言,尚未申報為“疫區”,因此認定工傷沒有法律依據。
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條例中沒有相關規定。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中沒有相關規定。
如果我們回到《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工傷認定標準,看看今天的問題,馬上就會陷入困惑。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負傷;(二)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性工作受到意外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外出工作,因工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傷害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造成的傷害;(七)應當認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工傷。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傷的;(三)在部隊服役期間因戰爭或者因公負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的,舊傷復發后,向用人單位申報。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規定的,職工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津貼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做法醫鑒定幾天出結果
2020-12-13追償權糾紛屬于物權還是債權
2020-11-24彩禮錢是否需要返還給男方
2020-11-25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2021-01-03法律對失信人員子女有何限制
2021-03-01和房屋中介打交道注意什么
2021-03-23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要如何補償
2020-11-15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有哪些規定
2020-11-25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亮點解讀
2020-12-31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已履行調解協議,保險公司是否免責
2020-12-05本案中被告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2020-11-15車輛維修時丟失 保險公司被判賠償責任
2020-12-11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會被公布嗎
2021-03-14單方交通肇事為什么理賠難
2021-01-11什么是涉水險
2021-03-26土地轉讓的規定是什么
2020-11-28對拆遷補償方案的復議怎么提出
2020-12-19小區強行違建物業可以強行拆除嗎
2020-12-06農村宅基地住房拆遷補償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2021-01-12企業拆遷補償項目包括哪些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