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規定了請求撤銷婚姻限制的期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規定,請求撤銷婚姻限制的期限為一年,是在脅迫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第1046條婚姻是男女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或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第1052條(婚姻關系之撤銷)脅迫結婚者,得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脅迫解除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1053條當事人一方患重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未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關系。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婚姻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無效婚姻情形無效婚姻情形的有關規定如下:
民法第1050條婚姻登記后,根據男女之間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一員,男人可以成為女人家庭的一員。第一百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第1054條無效婚姻或撤銷婚姻,自始無法律約束力,當事人無夫妻權利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財產的處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于當事人所生子女。
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辜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以上是對“民法典要求撤銷婚姻限制的期限有多長”的回答。可以理解,《民法典》規定撤銷婚姻時效的請求為一年,是在脅迫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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