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抵押權,抵押權人(債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取得的價款予以補償;協議不成的,抵押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賠償,請仲裁。抵押權人通過訴訟、仲裁實現擔保物權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注意擔保物權的期限。一般來說,債權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但擔保物權在性質上屬于物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此,現行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被擔保人可以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后兩年內行使擔保物權,“兩年”應為擔保物權的法定存續期,當事人或者登記機關約定的需要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在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債權人可以就主合同糾紛和抵押合同糾紛提起訴訟,但應當遵守主債權的訴訟時效。此時,債務人和抵押人是共同被告。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可以就抵押權的實現提起訴訟,抵押人是被告。抵押權人提起訴訟時,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從抵押物中分離出來的天然孳息和抵押人可以在抵押物上收取的法定孳息。孳息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費用、主債權和主債權的利息,但抵押權人未扣押抵押物的事實并不清楚,如果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債務人,抵押的效果不如孳息好。抵押權人僅對抵押物享有折價、拍賣、變賣的權利,以取得價款和優先受償的權利。沒有特別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抵押權的成本、主債權的利息和主債權的利息依次支付。上述知識是小編對如何行使抵押權的回答。我希望它能幫助你。如果你想知道更多關于如何行使抵押權,或其他法律相關問題,你可以咨詢律師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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