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罪犯應當如期釋放,并出具釋放證明,不告知家屬。《監獄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罪犯有期徒刑屆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
三十六名罪犯獲釋后,公安機關憑戶籍證明辦理釋放手續。第三十七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定居。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不能確定扶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救助。
閱讀本文內容后,我們需要了解法律規定,以便明確是否需要告知家庭成員減刑。對于犯罪分子,我國法律將有相應的處罰規定。作為家庭成員,他們還需要明確相關的處罰決定。通過閱讀,我們將有一個相關的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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