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遲延交付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從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
新《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則》及其相關解釋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屆時,其他與民法典相抵觸的法律將被新的司法解釋所取代。
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起計算。但自侵權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時效期限。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期間自中止時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根據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請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自中斷時起,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以上是相關答案。一般來說,開發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不能超過20年。這是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的時候。在收集證據方面,你可以委托律師幫忙。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向律師咨詢互聯網相關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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