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捐贈股權是一種轉讓。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后,需要辦理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轉讓其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本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本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東大會表決。一般來說,股權轉讓要經過以下程序:
首先,您需要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割、債權債務、股權轉讓資金的支付等我方簽字蓋章在上面。
2。另一名股東須放棄優先購買權將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并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書或證明。三是要召開老股東大會。經原股東大會同意,轉讓人的相關職務將被解除。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原章程執行。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決議上簽名、蓋章。第四,需要召開新的股東大會。經新股東大會同意,聘任新股東的有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決議上簽名、蓋章。討論新章程,通過后在新章程上簽字蓋章。公司應當自上述文件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股權轉讓協議、股東大會決議、新章程等文件報送公司注冊地工商局,由公司股東會指定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6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詳細約定。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贈與的股權屬于轉讓。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后,需要辦理登記手續。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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