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滿后如何續約。合同期滿后,原承包人享有優先權。如果沒有其他人承包,原承包人又想重新承包,那么按照原條件,原承包人可以順利續簽合同,只需與發包人簽訂新合同,這樣對今后依法維權更為安全和方便。
物權法第126條【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為30年。草場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種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物權法》規定:“耕地承包期為30年。草場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特種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長。”
在征求對物權法草案的意見時,許多農民提出了合同期滿后怎么辦的問題。對此,《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期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物權法》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對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的權利。”土地承包權方面,《物權法》規定“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以轉包、交換、轉讓等方式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承包地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人們很容易對土地承包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糾紛。當類似的事情發生時,你可以律師網找律師幫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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