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同居協議?
同居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就其財產、生活和子女簽訂的協議。同居是未婚男女在同居期間就財產、子女、家務、消費等問題達成的協議。第二,同居協議有效嗎?
同居協議是否有效,是否受法律保護,是許多同居者關心的問題。
根據我國法律,同居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操作部分具有法律效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部分,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未婚男女同居,同居協議中關于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的約定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
單方解除同居的財產補償協議是否有效,取決于該協議是否侵犯第三人的權利,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是否限制他人的人身權利。一方依法與他人登記結婚的,另一方不得以終止同居關系的補償金限制他人結婚。如果在協議中約定了這樣的條款,最終很難得到法律保護。比如《同居協議》規定一方不得分手,分手要交分手費等,這些都是侵犯人身權利,不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同居協議在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生活消費等方面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這種同居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是無效的。第三,同居協議怎么寫?
同居協議是雙方在真實表達意愿、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的協議。一份有效、適當的同居協議,除上述基本內容外,還可以包括:同居期間財產所有權協議、子女撫養教育協議、補償協議、解除同居關系協議等,當事人也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在同居協議中對自己的同居生活作出一些特別約定。在這個時候,我們不能就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達成一致。
應該指出的是,同居協議可能會導致糾紛時,關系很強。需要正確理解的是,一旦同居關系破裂,女性更容易成為受害者,同居協議有其必要性。此外,簽訂同居協議并不意味著人們應該樹立“這是你的,那是我的,你不能從我這里拿錢”的觀念。相反,該協議可以更好地協調雙方的分工和責任,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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