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同時該條第三款還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不能工作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婚姻法》對贍養費的支付內容和標準沒有具體規定,因此,法官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所采用的贍養費支付的內容和標準也不盡相同。通常,法院在確定贍養費的內容和標準時,會考慮最大限度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同時考慮贍養費的支付能力。一般的做法是,贍養費的支付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
3。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費。老年人基本贍養費的計算,一般以當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上下限,再加上老年人收入的20%左右。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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