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繼承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屆時,這一規定將被民法典取代,相關司法解釋也將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如下:
遺贈:
受扶養人:
因年老、患有其他疾病和身體虛弱。家里沒有人可以照顧,我們依賴它已經很長時間了。應雙方邀請,他們愿意簽署遺產支持協議,并請證明雙方承諾履行以下協議:
1。愿意贈送一套建筑面積<平方米的自有樓房、房產證()及屋內所有家具、雜物。他死后,將獲得上述所有財產。
2。確保繼續照顧好老年人,讓他們安度晚年。衣、食、住、行、醫等各項費用在生前全部到位,居民生活水平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XX的飲食和日常生活由XX負責。他死后,XX負責葬禮。
3。房產證辦理完畢后,積極協助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并將房產過戶給XX。
4。如果受扶養人有任何行為,遺贈可以終止遺贈支持協議。
5。如果遺贈被處理給另一個人,這構成了對遺贈支持協議的違反,受撫養人可以。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執一份。遺贈(簽章)
受扶養人(簽章)
證明人:(簽章)
(簽章)
日期
根據以上回答,可以得出捐贈和贍養協議必須包括您本人的邀請,您必須請對方簽一份維修協議,然后你就可以把它交給對方應該擁有的財產了。如果對方達不到這個標準,就得不到。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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