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產在訴訟期間能否居住,不影響使用權,可以居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人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賣,如何在不動產訴訟中起訴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口本。如果是單位,可以將單位的基本登記資料打印到工商行政管理局。2寫民事訴訟。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身份、請求、事實和理由。為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三。訴狀和證據的提交。準備好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訴和證據。立案法院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你是否立案。4舉出證據。人民法院立案后,可以規定舉證期限,要求限期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不予質證。
5。人民法院立案后,將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原告無正當理由逾期的,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法院對各種案件的管轄權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比如,如果a在欠B的錢上簽字,就要看a住在哪里,到a居住地的法院起訴;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一般是到交通事故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6。依次要經過核實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啟動法庭調查、提供質證證據、詢問法官、當庭辯論、提出終審意見等程序,法庭調解和判決。
你能在房地產訴訟期間生活嗎?你還可以在房地產訴訟期間生活。屬于產權問題或者涉及產權分配的,訴訟判決后未取得產權的一方應當遷出。提起房屋訴訟后,如果你想更好地為自己的權益而戰,最好和律師商量一下律師網為了自己的利益。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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