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請異地審理。什么是異地審判,異地審判是有效消除和防止審判干擾的有效司法制度安排。主要對象是官員腐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各地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異地審理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上級法院可以指定下級法院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但是,什么樣的案件可以異地審理還沒有形成一個具體的評價標準,也沒有一個規范的制度可循。一般來說,被降職的官員級別越高,異地受審的可能性就越大?;仡櫧陙淼乃痉▽嵺`,省部級高官腐敗案件在全省異地審理,廳局級干部腐敗案件在省內異地審理,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司法實踐。
非現場試驗的啟動程序
1。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調查;
2。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決定“開除黨籍,擔任公職,移送司法機關”;
3。上述決定作出后,正式履行了移送司法機關的法定程序。首先,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委任書,將案件移交省級檢察院。進入司法程序后,沒有特殊情況的,由指定的省級檢察院或者其所屬檢察院立案偵查,然后移送同級法院。有些案件是由最高法院直接指定的。一般來說,最高法會在委任書發出前通知相關法院;委任書發出后,指定法院不能拒絕指定管轄。公開資料顯示,被指定省、地、市的地方檢察官和律師普遍被業界認為具有較強的辦案能力和豐富的辦案經驗,“能打硬仗”。
看完這篇文章的內容,我們知道如何申請異地審判,這對當事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點,這樣我們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辦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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