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調解書不能執行怎么辦
向原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與判決具有同等的執行效力。調解書內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自愿、合法簽訂的調解協議生效后,不得起訴、上訴。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應當在調解或者判決作出后一年內申請執行。向法院提出申請,找法官確認調解已經生效,調解書原件、被執行人財產、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具體執行時間視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而定。如果知道對方的財產情況,應該向執行法官說明,執行期一般為6個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以上是相關答案。一般來說,如果我們想調整,應該在我們自己的能力范圍內。經調解,發現對方不能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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