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傷者賠償
搶救治療費(按實際數額)、繼續治療費(按醫生診斷和建議)、輔助設備費(如假肢等)、康復費(醫生診斷及建議)、誤工費(無本人實際收入及誤工時間)、營養費、伙食補貼(參照當地公務員差旅補貼標準)、交通費(帶賬單)、護理費(各地標準不一)、精神慰藉費(均無標準)雙方協商),傷殘津貼(考慮傷殘程度,參照死亡賠償標準)第二,對傷者親屬的賠償為交通費(帶票據)、誤工費(本人實際收入分攤到每天和誤工時間)、精神撫慰金(無標準,雙方協商)。
賠償金額因地而異,因人而異。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也不知道事故發生在哪里。我只能告訴你一般原則。這與死者的收入和賺錢能力無關。(3) 受害人死亡賠償金
除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喪葬費賠償金、受扶養人(如死者撫養的受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交通費外,被害人親屬因喪葬發生的住宿費和誤工損失,也應當支付合理的費用。
其中:
1。喪葬費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和半年總額計算。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的標準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歲計算;沒有勞動能力和其他生活來源的,按20歲計算。但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一年;75歲以上的,計五年。受扶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被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有多個被扶養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費支出。死亡賠償金按照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一年;75歲以上的,計五年。具體數額根據死者戶籍(注意,死者雖有農村戶口,但如果長期在城市生活、工作,相關費用也可按常住標準計算)、當地統計數據、人數計算受撫養人、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計算的總金額在對方車輛強制保險限額內,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出部分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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