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過強制執行期限,可以再提起訴訟。(1)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范圍的,應當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通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法,應當通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糾紛;
(四)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判決、裁定不成立的案件或者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再次提起訴訟的,通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予撤訴的除外;
(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內不能起訴的案件,逾期不能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不得離婚調解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如果原告在六個月內再次起訴,將不予受理。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和中斷,適用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法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一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計算。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超過申請強制執行期限的,當事人不能申請強制執行后起訴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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