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第九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關于保護女職工、未成年工的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給女職工、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哪些單位屬于非法用工單位(一)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二)營業執照期滿或者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依法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三)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
非法用人單位如何在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或訴訟中列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
第一類,對有商號、商業品牌、外用名稱的非法用人單位,可以以其商號、商業品牌、外用名稱(表明未依法登記備案)作為非法用人單位的當事人,同時列明投資者(主要投資者、主要經營者)的自然條件或者設立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基本情況;投資者(主要投資者、主要經營者)或者設立單位和主管部門也可以作為當事人同時注明企業名稱、商業品牌和外用名稱。為了便于仲裁或訴訟,由受害人或其親屬選擇什么是當事人。沒有企業名稱、商業品牌或者外用名稱的,應當將投資者、機構或者主管部門列為當事人,投資者應當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類,對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登記備案等違法用人單位,原營業執照、營業記錄的名稱仍可以作為當事人(表示已依法撤銷或者撤銷登記、營業記錄),原登記、營業記錄的自然人可以作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違法用人單位不能承擔相關責任的,應當按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規則》第八條的規定,以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為共同當事人。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單位的違規招聘行為是違法的,將按規定進行處罰。法律中有相關規定。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為律霸組織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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