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協議書寫錯日期還能生效嗎(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還能生效嗎。只是離婚協議生效的時間變了。這些問題顯然屬于文書錯誤,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成立。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并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如果離婚協議已經簽署,是否可以修改。夫妻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后,如果不辦理離婚手續,任何一方都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背棄協議。因為離婚協議只有雙方按照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才生效。沒有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夫妻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的內容辦理了離婚手續,經雙方同意也可以辦理變更手續。協議離婚后,對離婚協議中未預料到的財產分割無法達成新的意見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一般情況下,有書面補充協議的,以協議為準,但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除外。三是最新情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490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以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即為合同成立。合同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后,在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前成立。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不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依照規定辦理。未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當申請批準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適用前款規定,并經批準。
錯誤的離婚協議日期還能生效嗎?離婚協議寫錯日期后,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日期,協議繼續生效。離婚協議書寫錯日期后,一方認為協議無效,拒不履行。歡迎到律師協會網站咨詢了解,并找專業律師為您詳細講解。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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