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協議中的賠償金有效期是多久?補償協議是一項協議。協議生效后,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不存在所謂的限制問題。另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的,有向人民法院申請維權的訴訟時效,人身傷害一年,合同兩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權利保護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時效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債務人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請求人身損害賠償。離婚協議中的賠償是否可以反悔。由于離婚協議涉及人身關系,我國《合同法》對其沒有規定。但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離婚協議在雙方約定時成立。因此,一般來說,離婚是在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成立的。但是,成立并不意味著協議生效。
根據我國法律,當事人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需要攜帶的文件材料。因此,離婚協議只有在雙方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離婚登記手續后才能生效,而不是在簽字后生效。
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反悔也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1。離婚協議在生效前可以反悔。離婚協議生效后,應當嚴格按照協議履行。但是,如果你想在離婚后一年內重新進行財產分割,那一定是欺詐和脅迫。
離婚協議中的賠償金有效期是多久?離婚協議中有約定賠償的,還應當確定賠償金的支付時間,使雙方對賠償金的支付不發生爭議。網上有很多律師了解婚姻法。如果你對離婚協議中的賠償金沒有把握,可以直接咨詢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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