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婚放棄撫養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0年12月31日)第號一般認為,撫養權是一種義務,但也是一種權利,與人密切相關,以血親為基礎。自愿放棄兒童監護權是違法的。兒童監護權不僅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義務。它不能被剝奪,也不能被拋棄。因此,關于自愿放棄兒童監護權的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所需的生活費、教育費由另一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關于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第二,失去監護權意味著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由父親直接撫養還是由母親直接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文章規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關系,不能消除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如果你失去監護權,你就不能和你的孩子一起生活,但你應該為他們付出代價。父母仍應承擔贍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仍應承擔贍養、贍養父母的義務。
但是,沒有血緣關系的親子關系可以依法解除,有血緣關系的親子關系不能解除。三是最新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責任】離婚后,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由另一方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當事人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項約定或判決,不妨礙子女于必要時向父母一方提出超過約定或判決原金額之合理請求。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再婚放棄撫養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一問題的回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當事人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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