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的基本程序是:申請抵押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二)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五)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六)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完整。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請號和回執,注明收到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一)登記機關應當從不動產登記簿中了解轉讓登記申請的不動產權利狀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轉讓登記申請:
a.未經有關部門同意,所有權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性住房、微利性住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的土地);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C.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D.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共有房地產;
e.所有權有爭議;
F.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登記申請被駁回的,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二)從房地產登記簿或者計算機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后,核對下列文件是否真實、完整、有效:
A.身份證明;
B.房地產證明或者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明;
C.抵押登記申請是否按要求填寫;
D.抵押合同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經核實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核準登記,并告知抵押當事人。(一)經批準辦理抵押登記的,應當在房地產權證上加蓋抵押專用章,并在房地產登記簿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當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的名稱、面積、價值、金額、期限。(二)預購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在買賣合同上加蓋抵押專用章。(1) 注冊費的收取標準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證應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抵押人(抵押人憑回執、身份證明、付款憑證領取)。
備案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不動產登記檔案。
當我們的經濟處于緊急狀態時,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最好、最快的方式。但是,我們應該對房地產抵押的過程有一個詳細的了解。只有這樣,才能在第一時間通過房地產抵押貸款解決我們面臨的經濟危機。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律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協議可以委托父母辦理嗎
2021-01-11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主要權利有哪些
2021-02-19拆遷糾紛屬于行政訴訟嗎
2020-12-24追討退休前工資是勞動爭議嗎
2021-03-10怎樣預防假冒商標的行為發生
2021-01-16抵押到期債務未還清怎么辦
2021-01-24環境污染造成損害該如何承擔責任
2021-01-22贍養人負有哪些贍養義務?
2020-12-21婚前財產子女繼承公證書怎么立
2021-02-27合同形式的概念
2021-01-13債務危機有哪些救濟途徑
2021-01-03合同保全有沒有撤銷權
2020-11-10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應該怎么寫
2021-02-19單位強制換崗怎么辦
2020-11-26丈夫不工作掙錢能訴訟離婚嗎
2021-03-25產品責任險與職業責任險的區別詳解
2021-01-21投保車險如何獲得無賠款優待
2021-02-22簽署保險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1-12保險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嗎
2021-03-04保險合同解除的特征是怎樣的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