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終止勞動合同與報酬的關系自愿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不能獲得報酬。如果員工自愿辭職,則無經濟補償,除非該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如不簽訂合同、不繳納保險等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期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提前向甲方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申請。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充分協商,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于年月日終止勞動合同,雙方勞動權利義務終止。由于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乙方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等費用
3。甲方應為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直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已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甲方已依法履行義務,包括乙方應享受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均未違反勞動法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終止前的勞動報酬(包括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支付因履行、終止原勞動合同而產生的任何其他費用、補償或補償。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七日內,與甲方相關部門(原部門、勞動、財務、物流等)完成工作交接、退貨、會計交接、財務貸款償還等事宜。如果乙方辦理的對外業務未結清,乙方應負責核對往來賬目,并將另一方蓋章簽字的報表(或債務證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門。否則,乙方應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仍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如乙方已簽署<保密協議,與甲方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在解除勞動合同前,仍應遵守原協議的規定。乙方完成交接后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乙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由乙方負責。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誹謗、誹謗、惡意誹謗或任何損害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如果您還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您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擔保合同可以單獨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嗎
2021-01-26格式條款的特征有哪些
2020-11-09涉外民事訴訟中的涉外因素是指什么
2021-01-20婚內協議效力與離婚賠償
2021-03-14贍養老人能占有老人房屋嗎
2021-01-03配偶被判刑,婚姻關系如何解除
2021-02-21合同中隱藏小字算是欺騙嗎
2021-03-03多子女家庭財產繼承怎么分配呢
2020-12-24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可要求經濟賠償金
2021-02-17如何處理勞動爭議
2021-01-04賠償金和經濟補償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2020-12-14肖X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
2020-11-12承運人無單放貨,正本提單持有人如何索賠?
2020-11-24交通事故不理賠情形
2020-12-20重大疾病釋義條款屬于免責條款范疇嗎
2021-02-09保險公司正式申請設立的程序是如何的
2021-01-16轎車自燃保險公司及時理賠商家代位求償
2020-11-30集體林地林權流轉如何辦理,有哪些相關手續
2021-01-30住改非和住宅拆遷哪個補償高
2020-12-26東源縣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2-19